最近,国家基金管理委员会下属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副主任张靖在安徽大学磬苑校区博学北楼B201报告厅作关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宏观政策的宣传报告会。校研究生院负责老师,在校部分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参加了宣传报告会。
公派留学生
张靖在报告会上说,公派出国留学生在中国留学生中只占有5%到8%左右的情况,强调了公派出国留学的择优性。他说,选拨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这就对学生在国际视野、学术训练、研究能力和学术交流方面有所要求,以更好的提升个人能力。
张靖还介绍了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项目及申请流程、项目选派范围与规模、留学期限等具体内容,并回答了现场师生的提问。
据悉,国家基金管理委员成立于1996年,是教育部直属的非盈利性法人单位,是目前唯一一家国家级的支付优秀学生出国留学的机构。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运用法律手段保证履行法律责任,采取“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发挥作用”的方针。学生申请的专业一般要聚焦国家战略,公派留学生要服务于对外工作,要利于培养创新人才,促进人文交流。
选派需要通过个人申请、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签约派出和违约赔偿等几个办法具体实施。签约协议中有一条最关键:回国之后至少需要在国内待两年。国家公派留学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对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专业和部分国家急需学科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
留学生须履行以下几项义务:1.按期派出;2.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纳保证金;3.留学期间学习(研究)目标、计划明确;4.自觉接受驻外使馆管理;定期提交学习(研修)情况报告年度审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