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留学回国的学子要进行学位认证都必需提供翻译公司的中国翻译文件,现在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为了提升认证评估效率,已经开发了在线快捷认证申请系统,已经可以直接在在线提出申请,新版的评估办法从2018年开始实施。
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为简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程序、方便留学回国人员,自2018年1月1日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不需再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为保证认证办理进程,请同时持有国外源语言证书及英语证书的申请人,在提交源语言证书时,一并提交英语证书。
取消中文翻译件之后,申请人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仅包括本人照片、需认证证书、留学期间护照和授权声明。部分申请人有可能需要提供国别或区域特定材料,包括申请人本人提供的证书翻译件,具体情况请参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说明》。
除了对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服务内容范围进行限定,也与申请人签署《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服务使用协议》,对于不同的国别/类别学历认证评估周期也进行了调整,最重要的就是取消了申请材料中文凭证书的中文翻译件;取消认证书补办、更换版本的服务内容,对认证复议的时限也进行了修改。
另外,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信息的申请人,将会被列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涉假行为名单”,同时会与相关部门共享认证数据,将涉假行为失信纪录纳进国家信用管理体系。
在线申请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精神,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我中心特推出简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程序措施。从即日起,所有学历学位认证申请人均可享受快捷申请服务模式,即在线提交认证申请时,仅需上传认证申请所需材料的电子版。在申请人提交申请并支付相关费用后,可直接进入认证程序,无需再到验证机构递交纸质申请材料。
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申请需要的材料有:
1. 一张近期证件照片,底色不限。
2. 需认证的国外源语言(颁发证书院校国家的官方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证书;为保证认证办理进程,请同时持有国外源语言证书及英语证书的申请人,在提交源语言证书时,一并提交英语证书;已毕业但尚未取得学位证书者,请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学位的证明信。
3.如果申请者留学期间护照已超出有效期限,还需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的护照个人信息页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个人信息页。
4. 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
时限更改
自2018年1月1日起,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将根据认证境外核查反馈所需时间的差异,对不同国家/地区(类别)的认证工作时限采取分类管理,并及时发布工作时限有关情况。
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注:以下情况可能导致认证工作周期延长
1. 颁证院校或核查机构因未能及时反馈核查结果的;
2. 因国内外法定节假日需顺延工作时间的;
3. 申请人未按要求及时补充有关辅助材料的。
如因颁证院校不予配合等原因需要申请人配合联络校方或补充提供相关材料,我中心将与认证申请人及时沟通。
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将根据拓展核查渠道的进展,及时公开认证工作时限分类的最新情况。《留学生家长会COS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