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旅游签证

目前,日本对华多次往返签证主要发放对象为具备充足经济实力的大陆高收入游客,获签者可在有效期内多次往返日本,每次停留时间最长可达90天。多次往返签证有效期为3年,且首次赴日时必须访问冲绳县或岩手县、宫城县、福岛县中任意一个,目的在于促进灾后重建及带动冲绳经济发展。

日本旅游签证

多次往返签证3年 ⇒ 5年

首次赴日是必须访问冲绳县或岩手县、宫城县、福岛县中任意一个⇒ 撤除首次访问城市的条件

【三年往返签证所需准备签证材料】

1.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清晰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无身份证儿童不需要提供)。

2. 护照原件(有效期3个月以上护照,护照最后一页本人签名,与“日本国签证申请书”签名一致。

3. 全家户口簿复印件(如夫妻不在一个户口本,须提供爱人户口本及结婚证;离婚的人员如果户口薄未体现须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协议)。

4. 2张2寸彩色出国照片(必须白色背景或与护照同版蓝色)。

5. 资金证明(①在职证明(标明年收入)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②银行存折(过去6个月的存取记录)或房产证和车证等其他能证明经济能力的材料的复印件。资金证明可以多种途径,建议多提供,提供越多对签证越有利)。

日本旅游签证

6. 如申请人的2代以内的亲属共同申请签证的,不在一个户口簿须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和户口簿。

7. 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正规公章,如为事业单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 所在单位在职证明原件(需标明何时在本单位工作,所处职位,月收入及年收入,领导签字,且加盖正规公章)

9.如非本领区居民需提供暂住证原件。

(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无业人员提供所住辖区派出所或居委会开具的正规居住证明)

9. 日本入境申请表(本人填写,本人签名)

日本旅游签证

【签证的使用】

1. 签证类型:五年多次往返个人旅游签证

2. 签证有效期:五年

3. 签证停留期:每次最长可在日本停留90天

4. 签证办理日:正常为送签当日后五个工作日出签

备注:每年在日停留总天数不得超过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