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护照,是提出申请申请人本人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的护照。领取、填写《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工作单位或派出所负责对申请人出国签署意见。”单位意见”可直接填写在申请表的相应栏目内并加盖公章,也可单独开具。
因私护照
一、申请条件
1、中国公民。
2、凭本人身份证即可以根据需要向公安机关申领护照。
二、受理机关
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三、申请资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因私出国护照申请表》一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申请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规格为33×48mm)彩色照片3张(其中1张贴在申请表上)。
2、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交验原件;
四、处理时限
处理时限:15个工作日。
五、特殊情形
1、已向公安机关通报的出境登记备案人员(包括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成员及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等)须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不批准其出境申请: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6)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欺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
3、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护照的,在单位驻地市、县(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须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申请资料。
4、具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凭相应的证明材料可以申请急事急办:
(1)、出国治病或探望危重病人(提供本市国家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2)、出国奔丧(提供有关机构签发的死亡证明或使、领馆发出的处理死者后事的通知);
(3)、前往国入境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
(4)、公安机关认为确属紧急的其他情形。
因私护照
申请人申请急事急办,须填写《公民因私事出境“急事急办”申请表》,由地级以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直接受理、审批并开具加急手续证明给申请人。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加急证明、受理回执到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领取护照。
居住国内的公民经批准出境的,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并附发出境登记卡。出境登记卡不得伪造、涂改、冒用、转让,违者依法予以处罚。 中国公民首次出境,经批准已经领取护照和出境登记卡的,欲改变申请事由或前往国,应办理”变更事项”申请手续,经批准后,由发照机关换发出境登记卡。欲变更前往国,凭签证换发出境登记卡,无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因私护照
领取”定居”事由出境登记卡的公民,无论获得何种事由的签证,均可出境,无须换领出境登记卡。
领取”短期出境”事由出境登记卡的公民,若获取了定居签证,应提交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的同意出国定居的证明,可予以换发出境登记卡,无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持用我国公民普通护照人员回国后再出境,不论与前次出境间隔时间长短,出境事由是否改变,以及是否变更前往国,凭有效护照和前往国的有效签证或其他准予入境的许可,即可出境,无需申领出境登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