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手续

购买住房、随家属投靠等情况下,我国居民可以办理户口迁移。那么户口迁移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办理材料和手续分别是什么?大家保提醒您,户口迁移情况不同,需要提供的材料也不同。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户口迁移条件、材料及办理手续。

户户口迁移手续

1.在户口迁入地租房,可申请租房落户;

2.属于迁入地重点人才的,可申请重点人群入户;

3.在户口迁入地购房,可申请购房落户;

4.属于亲属投靠等三投人群的,可以申请三投靠入户;

5.属于迁入地人才引进人才的,可申请人才引进入户

6、随军家属也可申请入户;

7、被收养儿童可申请收养入户。

户口迁移手续所需材料

一、三投入户所需材料

1.被投靠人书面申请、单位或社区或居(村)委会签章,户口迁入地派出所领导签章

2.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和被投靠人户口簿原件,存留复印件各一份

3.被投靠人书面申请、单位或社区或居(村)委会签章,户口迁入地派出所领导签章

4.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存留复印件各一份

5.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

6.被投靠人书面申请、单位或社区或居(村)委会签章,户口迁入地派出所领导签章

7.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存留复印件各一份

8.被投靠人与投靠人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工作档案或民警调查意见)

9.被投靠人书面申请、单位或社区或居(村)委会签章,户口迁入地派出所领导签章

10.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或社区证明

11.孤寡老人投靠,须提供公证书;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或在校生),须提供父母《死亡医学证明》和公证书

12.被投靠人合法收入证明及《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

13.被投靠人、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16周岁以上人员身份证)、在读学校证明和学籍原件,存留复印件

14.被投靠人书面申请、单位或社区或居(村)委会签章,户口迁入地派出所领导签章

户口迁移手续

二、收养入户所需材料

1.《收养证》

2.收养人结婚证(未婚除外),户口簿、身份证,县级以上医院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证明原件(存留复印件)

3.收养人合法收入和《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

4.个人书面申请,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存留复印件)

5.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所在地的居(村)委会证明

6.社区或责任区民警核实意见、派出所领导审核意见

7.组织、人事部门的调令或行政介绍信及人事部门签章(含垂直单位)

三、工作调遣入户所需材料

1.调动人员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2.被分配单位的,持派遣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编制卡;属招聘的凭用人单位合同、养老保险手册,连续工作满两年

3.回原籍落户的,须入学前或父母因工作调动、住址变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章(入学前的相关资料:注销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或户口簿全户人员页或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编号属本辖区的)

4.在人才交流中心托管的,须凭本人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毕业证、委托合同、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入户通知单落集体户;如在城区有合法住房或亲属,可在实际居住地或亲属所在地立家庭户

5.个人书面申请、单位或社区或居(村)委会签章,户口迁入地派出所领导签章

四、购房入户所需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户籍证明、身份证

2.用人单位合同、社会保险手册、专业证书、单位意见

3.个人书面申请、单位或社区或居(村)委会签章,户口迁入地派出所领导签章

4.申请人户口簿、户籍证明、身份证

5.组织、人事部门的录用文书或行政介绍信(用人单位合同)、社会保险手册、专业证书、单位意见

6.本人书面申请、物业管理部门或社区或居(村)委会签章,户口迁入地派出所领导签章

7.申请人及随迁人员户口簿、身份证

8.《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购房税务发票、购房合同

五、创业投资人才入户所需材料

1.投资业主、企业单位书面申请报告

2.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入户地的社区或责任区民警调查意见,派出所领导签章

3.业营业执照副本

4.投资情况证明(主管部门出具)及纳税税票

六、高校生入户所需材料

1.录取通知书

2.招生计划

3.新生入学花名册

4.原就读学校退学的文件或证明

5.户口迁移证

6.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

七、军人、随军投靠入户所需材料

1.转业证

2.军转办开具的入户证明

3.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

4.接收单位入户证明

5.入伍前户籍证明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和户口簿

6.退伍士兵入户介绍信

7.退伍证

8.师(旅)以上政治部门的介绍信

9.《现役军官家属工作调动(户口迁入)登记表》

10.随军家属户口簿、身份证

11.符合家属随军条件之一:副营级以上军官;年满35周岁;服现役年满15年;边防、海岛军官;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

12.军官退役管理处入户证明

13.转业证

14.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

15.投靠配偶: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存留复印件)

16.投靠父母、岳父母:相互关系证明(如工作档案家庭成员表或户口簿全户人员或有效关系证明)

17.军队移交地方民政部门介绍信(复印件)

18.民政局军休办入户证明

19.离(退)休证

20.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

户口迁移手续,户籍迁移办理流程

1、向迁入地提交迁入申请书(申请书可以到网上下载,也可以由迁入地提供),迁入地批准;

2、向现在的户籍所在地提交迁出申请(申请书可以在网上下载,也额可以由迁出地提供),迁出地批准并开户籍证明;

3、持迁出地派出所开的迁入地批准的迁入申请书到迁入地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4、持《准迁证》回现在的户籍所在地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明

5、持迁移证明、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