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手续

外省户口迁移手续流程如何办理

户口迁移是很重要的一个事情,如果要到另一个城市生活一般就会涉及到户口的迁移,那么如果要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哪些手续呢?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帮助你!

《户口迁出手续》

户口迁出手续

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一) 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二)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三)各类人才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各类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以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5、所在工作单位证明或录(聘)用证明。

6、相关学历、职称证书、护照等证件。

7、《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

1、通过省、市“毕分办”派遣到我市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地派出所凭:

(1)就业派遣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5)居民身份证。

户口在生源地的,凭生源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及以上证件证明,填写《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报分、县(市)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2、对在本市就读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户口已迁入学校,毕业后在同一城市(镇)就业的,毕业生凭:

(1)集体户口页、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接收单位证明。

(4)落户亲朋家庭户口簿。

由落户地派出所核实上述证明材料,在接收单位证明上签署“同意落户”意见后,直接回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3、通过各级人才市场代理部门就业和通过各级人才市场引进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凭:

(1)省、市“毕分办”就业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将户口落入人才交流中心,登记为集体户口。

(五)大中专院校招收新生户口迁移及落户

户口迁移证如何办理

我们将户口迁移主要分为两大类,居民户口迁移和学生户口迁移居民户口迁移

1、居民、职工家属城镇户口申报落户:

由本人持

(1)落户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投靠人原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

(7)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

2、居民、职工家属申报“农转非”落户须知:

由本人持

(1)落户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

3、补办户口迁移证程序办理“农转非”需要的相关手续:

(1)申请书;

(2)原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暂住证

(4)由所在乡计生站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

(5)房产证

(6)身份证复印件

(7)用《流动人口婚育证》在街道办事处换取《计生回执单》

(8)迁移地派出所管段民警填写的“入户审批表”

(9)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4、成建制单位搬迁落户:由申请单位向人民政府写出报告,市公安局根据政府批准文件和落户花名册审核提出意见,报政府批准,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4、征用土地落户:由单位持(1)人民政府批文、人民政府的征地公告;(2)征地协议;(3)安置协议;(4)落户人员花名册,由市公安局根据人民政府的批文,计委下过的计划,由市公安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学生户口迁移新生迁入户口

1.新生可自愿凭入学通知书到当地公安机关将户口迁移到学校;

2.新生报到时凭《入学通知书》和学杂费交费收据到保卫处报到点交户口迁移证,每生交身份证办证费;

3.在学校身份证照相点照相;

4.依保卫处通知统一由各学院或各班班长到保卫处户籍室领取新身份证;

5.领取新证必须交回旧身份证。

转学学生迁入户口

1.转学报到时到保卫处户籍室交户口迁移证,每生交身份证办证费;

2.交省教育厅的转学证明;

3.在学校身份证照相点照相;

4.听通知到保卫处户籍室凭旧身份证领取新身份证。

毕业、退学、转学迁出户口

1.毕业生凭派遣证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2.退学、转学凭教务处的退学证明或教育厅的转学证明到保卫处 户籍室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由于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经学生处批准缓迁户口的可暂时不迁出户口,免费代保管2年;

4.办理迁移证交工本费。

学校集体户口转为家庭户口

1.到保卫处户籍室借集体户口簿;

2.向保健路派出所出示身份证、迁入地户口簿、住房证明(产权证、购房合同、公房租用证或单位分房证明);

3.提供迁入落户的详细地址;

4.其它依相关规定办理。

补办户口迁移证

1.交户口迁移证丢失的情况说明和书面补办申请;

2.学校出具何人何时何因迁往何地的证明;

3.已经报案的要出具丢失迁移证的报案证明;

4.往届毕业生必须出具迁往地派出所未上户的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存根的复印件;

5.户口迁移证存根在迁出地的公安机关查找;

6.学校保卫处不办理补办户口迁移证的手续,必须自己凭以上证明补办。

户口迁移证过期办理

1.建议持作废的户口迁移证,回学校户口管理部门或学校住所地派出所;

2.请求依据作废的户口迁移证,按照你指定的迁移方向(当然需要事先征得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为你开具新的户口迁移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及时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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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结婚户口迁移手续如何办理

结婚户口迁移手续—夫妻户口同一县市:

1, 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 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迁出迁入都在一个户籍窗口办理,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结婚户口迁移手续—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

1, 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 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 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 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结婚户口迁移手续—夫妻户口不同省:

1, 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 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 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 持男方户口簿, 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 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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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户口怎么迁出,迁户口去哪里办理

一、离婚迁户口去哪办理?

因为离婚迁户口属于一站式市内户口迁移条件,所以准备好离婚迁户口的证明材料,可直接到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一次性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

二、离婚迁户口需要带什么材料?

通常情况下,离婚迁户口需要提供: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户口本及身份证

(3)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三、离婚迁户口流程有哪些?

离婚迁户口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离婚迁户口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离婚迁户口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离婚迁户口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离婚迁户口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离婚迁户口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离婚迁户口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离婚迁户口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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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迁移手续

按下列办理集体户口迁移手续?

l、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

被大、中专学校录取的新生,要求迁出户口的,可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家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2、投靠、调动等原因要求迁出户口的人员

因投靠、工作调动、购房等情况要求迁出户口的,集体户口迁移手续中规定应凭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出的《户口准迁证》,同时携带迁出人的《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夫妻有一方是集体户口,以后小孩子户口可以跟着有户口的一方入户,这个不影响的放心。

关于集体户口迁移手续,还涉及以下问题:

1、工作调动人员

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内勤民警发给《户口准迁证》。

2.“三投靠”人员

“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夫妻相互投靠的,须凭《结婚证》、投靠方的户籍证明及被投靠方的单位接收证明;父母投靠子女的,须凭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子女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相关父母、子女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集体户口迁移手续中这些材料是必须拥有的,否则很难迁移户口;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须凭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父母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子女的出生证明材料。上述三项由派出所内勤民警直接发给《户口准迁证》。

3、购买房屋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

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的,凭《房产证》,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以及生活来源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核章的工资单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发给《户口准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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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

关于毕业生户口迁移相关的手续小编在此将会为大家详细带来其中相关的知识进行解读,在此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六、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七、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八、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地公安机关问明情况后,凭原《迁移证》恢复户口;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往异地,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九、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后,人事部门不再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报到证》。公安机关凭下列毕业生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被机关录用的,提供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

2、被事业单位(不含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聘(录)用的,提供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

3、被企业(含各种所有制企业)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接收的,提供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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