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签证

签证须知

1.商务签证:

·坦桑尼亚邀请方出具的邀请函

·邀请人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邀请人最近的完税证明

·如果邀请人系坦桑尼亚公民,需要出具其护照复印件,非坦桑尼亚 籍的邀请人应出具其A级居留许可证复印件

坦桑尼亚签证

·中方公司的派遣函(原件并加盖公章,中英文对照)

·中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往返机票订单

·正确填写的申请表(1份)

·两张2英寸彩色免冠近照

坦桑尼亚签证

2.探亲访友签证:

·坦桑尼亚邀请方出具的邀请函

·邀请人的居留许可证(非坦桑尼亚公民)或坦桑尼亚籍邀请人的护照复印件。

·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不可退款的往返机票订单

·正确填写的申请表(1份副本)

·两张2英寸的彩色免冠近照

坦桑尼亚签证

3.旅游签证:

1)通过在中国境内有出境游资质并在使馆备案的旅行社提交申请(请参阅网站相关介绍)

2)自助游游客需提交以下材料:

坦桑尼亚境内旅行社或其它接待机构出具的邀请函

坦桑尼亚境内旅行社或其它接待机构出具的行程安排

酒店确认的预订单

不可退款的往返机票订单

工作单位的休假证明

正确填写的申请表(1份副本)

两张2英寸的彩色免冠近照

4.返签签证

对于来自以下国家的申请人,需要申请返签签证:

巴基斯坦、斯里兰卡、黎巴嫩、伊朗、伊拉克、尼日利亚以及其它西非国家、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孟加拉国、叙利亚、埃及、约旦、也门、摩洛哥、突尼斯、沙特阿拉伯、阿富汗、苏丹、索马里、土耳其以及所有难民和无国籍人员。

要求

·出具一封说明访问坦桑尼亚目的的信函

·护照复印件

·坦桑尼亚邀请方的相关证明文件

提交申请后,坦桑尼亚移民局将对提交文件进行审批(需要大约1到3个月的时间),批准后由使馆通知申请人到使馆正式办理签证手续。

5.免签证

按照坦桑尼亚与中国签订的《互免签证协定》的规定,持有外交护照或公务护照的中国公民如果访问坦桑尼亚的时间不超过180天就无需申请签证。

请注意:

·对于递交到坦桑尼亚驻华使馆的普通签证申请,需要四个工作日的时间受理。

·申请签证时必须要向坦桑尼亚驻华使馆提交所有要求证明文件。

·对于所有在使用之前到期的签证,必须要重新申请,并应无例外地完全满足所有之前的条件,签证一旦签发,费用不予退还。